
中国之勇是超越狭隘私利的正义之勇。与很多人的成见完全相反,中国人在追求正义方面有着举世无匹的光荣历史。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出身于贫苦农民家庭的陈胜和吴广因不甘任由官府宰割的命运,揭竿而起,喊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响亮口号,掀起了轰轰烈烈的“伐无道,诛暴秦”的正义斗争,敲响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专制王朝的丧钟。陈胜、吴广反抗暴政的勇气源自原始朴素的自然正义感。这种正义之勇早已得到世世代代中国人的认可和尊重。司马迁将之专门记录在《史记·陈涉世家》中,以示认同和表彰。在中国此后的漫长历史中,它鼓舞了无数人起而反抗各种形式的压迫和暴政,对专制王朝构成了道义和精神上的有效制约,迫使中国的专制体制不敢过于残忍无道。相比之下,日本和欧洲的封建历史上很少有反抗暴政的农民起义,尽管那里的封建领主对农民、佃农和农奴的压迫和剥削也很残酷无情。
在中国文明的视野中,勇气必须以正义为动机和目的。《论语·为政》说:“见义不为,无勇也”。《论语·阳货》也教导道:“君子义以为上。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孟子 梁惠王下》认为文王之勇和武王之勇都是为了“一怒而安天下之民”。这种渴望和践行正义的勇气和胆略是中国文明能够屡仆屡起、持久不衰的极其重要的精神遗产。正是由于正义之勇,在孟姜女哭长城的故事中,一个柔弱的女子可以控诉和对抗整个国家机器;一群革命志士可以发动辛亥革命,推翻满清王朝,走向共和;普通市民或农民敢于孤身一人对抗强拆其房屋的警匪一家的拆迁队;一个村庄的普通农户可以联合起来,共同对抗残暴冷血的计划生育政策。
正义之勇让人在遇到挫折和困难时依然有毅力坚持走正道,抵御歪门邪道或旁门左道的诱惑。在追求正义的勇者看来,他们的目标-正义-高于个人的得失与利害计算。个人的设想、规划和行动都要接受这一标准的检验,对名誉、地位、财富的追求都要屈从于正义的目标。为达个人目的而不择手段是最可耻的怯懦和猥琐。为了正义,他/她们能忍受苦痛与不便,也能甘愿牺牲自己应得应享的快乐。他/她们勇敢地对强权和大人物说出真相和真理,不畏打压和迫害,以顽强的意志和决心忍受不公正的屈辱。为了正义,他/她们甚至甘愿冒天下之大不韪,大度地对待流俗的风言风语,对世人的误解、污蔑、造谣和中伤一笑置之。这不是为了显示自己的清高与孤傲,而是为了能够更专注于正义的事业和行动。
正义感可以让勇者变得更加真诚可信,杜绝虚无怀疑、首鼠两端或者冷漠无情的人生态度。正义感可以赋予勇者更强的意志力。即便投机取巧之辈正获得世俗之人眼中的各种成功和好处,正义的勇者依然能够在寂寞、孤独乃至贫寒中坚守自己的价值立场和生命原则。正义的勇者致力于维护共同体的伦理和美德标准,永不推卸与同伴之间的的相互支持与合作的责任。他/她们认为共同体的原则和荣誉高于狭隘的个人利益,所以愿意为了共同体的利益和福祉而奋力拼搏。他/她们也知道,有失公正的勇敢可能会把整个共同体置于四分五裂甚至解体的危险之中。他/她们信奉“既已与人己愈多”(见《道德经》第八十一章)的道理,把为公平正义献身视为丰富和成全自己生命的重要法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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