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足长乐这个众所周知的成语源自《道德经》第四十六章,其经文曰:“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知足”指向一种在达到目标之后感到心满意足的状态。这种看似轻描淡写的状态与人性的不知足恰成对比。因此,知足的前提是勇敢自制的精神,也即对无止境欲望的控制与管理。欲望的泛滥是软弱无力的体现,是缺乏勇气和自制力的结果。人的欲望闸门一旦被开启,便很难被阻挡。波涛汹涌的欲望会促使人盲目扩张自己的目标,在更多的感官刺激、名声、财货、地位、优待和特权面前躁动不已,正如《道德经》第十二章所言:“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这些外在的目标被追求到手之后,人感受到的可能不是满足,而是虚荣骄傲和自我膨胀。
因此,《道德经》第九章告诫说:“富贵而骄,自遗其咎。”《道德经》第三十三章所倡导的“知足者富”是指内心的富足喜乐。为达到这样的状态,人需要勇气阻断外在诱惑对自己的影响和捆绑,坚守住自己的核心价值观,不让自己因追逐外物而陷入疲惫不堪甚至悲痛不已的绝境。这种喜乐之勇拒绝漫无边际的欲望和野心,让人对现有的成就和处境感到发自内心的满足与欢喜快乐。
它也是简朴与节约之勇,因为它拒绝铺张浪费、奢靡无度。中国人节俭与素朴的美德与勇气,源自农业生产和生活的自足独立性,是中国文明之所以能够长盛不衰的重要原因之一。现代经济生活大力宣扬的消费和借贷文化瞄准的是软弱的人性,因为只有软弱之人才可能在广告、营销、宣传的引导和操控之下轻易地失去自我控制力。那些因陷在消费漩涡之中而债务压身之人都非常缺乏勇气和自制力,也都很难有满足和快乐。婴孩降生是喜乐之勇的最具有代表性的场景。母亲勇敢地带来新生命的过程也是喜乐不断涌现的过程。无论母亲家境和处境如何,无人能够否认她生孩子的喜乐之勇。
能够克制自己的嫉妒心和攀比心、不觊觎别人的财货地位并真心认同欣赏别人的正当成就和荣誉,也是喜乐之勇的题中应有之义。当一个人拥有喜乐之勇时,他/她会乐于助人,也乐于看到别人取得比自己更大、更辉煌的成就。喜乐之勇会助长人们的团队精神,带领他/她们尽职尽责地履行好自己在团队中的责任。拥有这种勇气之人把自己视为团队不可或缺的一份子,既与团队共患难,也与团队一起分享荣誉和成就。无论是顺境抑或逆境,喜乐之勇能够帮助人们维持平和的心境,避免情绪的大幅波动,培养出冷静的决心、强大的自控力以及行动的信心。在取得胜利时,喜乐之勇让人谦卑而不自大;在遇到挫折时,它让人具有知错就改甚至闻过则喜的胸怀与反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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